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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特辑】
案卷里藏着民生冷暖,办案中彰显青春担当。身为新时代检察干警,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一桩桩平凡案件、一次次细致履职中,坚守法律初心。从厘清点滴线索,到化解群众心结,用专业与热忱办好每一起“小案件”,守护公平正义的每一道防线。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让我们倾听这些扎根一线的青春办案故事,感受青春心声。
— 讲述人:第三检察部 覃雨 —
我想从一个时间讲起:2023年4月21日。
那天,我们向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发了一份收监执行检察建议书。对象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许某。
你可能觉得,这不就是一份普通的法律文书吗?可为了这份建议书,我们整整走了两年。
事情要从更早说起。许某因犯罪被判处十年六个月,因患癌2021年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起初,他还算守规矩。可慢慢地,侥幸心理上来了:多次无故不打卡、不假外出、不按时报到。一次、两次、三次……红线一次次被踩,却没人拦得住。
线索到了我们手里。
有人可能会说,一个癌症患者,至于这么较真吗?可我们想的是:如果今天他可以不打卡,明天就可以失联;如果今天他可以随意外出,明天就可能再次作案。社区矫正不是法外之地,暂予监外执行不是“免刑金牌”。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不能亮红灯。
我们立即启动监督程序,核查台账、调取定位、固定证据。证据确凿,违规事实清楚。2023年4月21日,我们向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发出收监建议。
可就在前一天,4月20日,许某的执行地变更了。他们回复说:我们已经不是监管机关了,不宜收监。
一道难题,摆在面前。
我们没有放弃。重新梳理法律依据,发现《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给了我们另一条路。4月26日,我们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
结果,法院开了法官联席会议,认为检察院无权直接这么做,决定不予受理。
两次受阻。说实话,那时候心里也有过动摇。可转念一想,如果我们退了,许某怎么办?其他矫正对象怎么看?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还要不要?
我们决定,再往前走一步。
我们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备。岳阳市荆剑地区检察院、省检察院全面审查后,明确支持我们的意见。省检察院主动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反复阐释法律依据。最终,省高级人民法院达成共识:检察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
法院正式受理。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是湖南省第一起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建议的案件。
最终,许某被依法收监。
消息传开那天,我站在单位门口,阳光很好。我想起这两年走过的每一步:从发现线索,到固定证据;从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变更执行地”,到法院“不予受理”;从一次次碰壁,到省检察院支持、省高院共识。
每一步都不容易,但每一步都没有退。
有人问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做什么的?我说,就是盯着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不让它亮红灯。
这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慷慨激昂的誓言。有的是一次次核查台账的耐心,是一份份文书的推敲,是面对阻力时“再往前走一步”的执拗。
可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坚持,守住了社区矫正的底线,守住了老百姓的安全感,也守住了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许某案之后,我们常态化开展专项核查,紧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关键环节,深入监管场所开展监督,也努力让监督有力度、也有温度。
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使命。作为刑事执行检察人,我们会继续守好这最后一公里。因为每一公里的畅通,都是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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