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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2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驻看守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应邀在全国人大“长江生态保护”调研座谈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调研基层院建设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

一、强化检察政治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华容经济社会发展中去谋划和推进,围绕县委重点决策部署,拿出检察方案。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牢记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嘱托,办理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类案件50件,批捕、起诉1437人,提出检察建议39份。在长江岸线矿山整治中,督促立案1414人,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实现依法关停、规范准入和生态修复的整治效果。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3344人。蔡某以投资公司为名骗取众多被害人600余万资金并以虚假证明骗取银行贷款一案,我院及时向社会发出风险防范提示,教育群众谨防上当受骗、引导被害人依法维权、向金融机构发出完善贷款流程的建议,将社会稳控、矛盾化解贯穿于办案始终。尽心尽力服务脱贫攻坚,驻村干部长年坚守,为联点乡村的公路硬化、沟渠疏洗、环境整治筹措和协调资金1000余万元,插旗曙光村70156人如期脱贫。酌情对龙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215529名贫困人口土地流转收入和就业,用理性司法助力乡村振兴。

依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秉承法治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对涉企刑事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释放最大司法善意。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召开检企座谈会征求意见19条,找准企业法治需求,为依法经营提供有效司法服务,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批捕、起诉侵犯企业投资者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5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办理恶势力犯罪团伙325人。刘某兵等人多年盘踞建筑领域、混凝土市场、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我院提前介入严查细审,监督立案3人、追诉漏罪7起、起诉判决16人,“打财断血”、摧毁根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损害县域经济发展。

全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批捕、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销等犯罪4456。结合办案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遏制网络新型犯罪蔓延态势。全力参与防汛抗洪和疫情防控,抽调20390人次投入防汛、防疫值守及督导,联合公安、法院适时发出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通知,办理涉疫刑事犯罪7件,对严某驾车闯关,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案快捕快诉,及时警示了危害疫情管控秩序的行为。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菜篮子、药箱子、钱袋子”开展监督,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和建章立制174件次,均获采纳整改,解决了一些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维护社会安全与和谐稳定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理性、平和、文明的司法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精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5132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曾某杀害操军女大学生案、刘某蒙面持械抢劫金铺案,我院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从重从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消除了群众恐慌。坚决打好新时期禁毒人民战争,对涉毒犯罪严惩不贷,批捕256311人,起诉289333人,全部建议判处实刑。对5名不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涉毒犯罪人员督促收监执行,在全市率先推出吸毒犯罪人员刑满释放后继续强制戒毒的惩戒模式,有效防止吸毒人员以轻罪供述获轻刑判决从而逃避强制戒毒的投机行为。2017年至2020年,刑事案件受理数、受案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3%19.8%犯罪率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不断攀升。

加强人文关怀,悉心传递司法温度。宽严相济,对交通肇事及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等89起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轻罪不起诉处理。宁失不经,不伤无辜,对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48人作出不捕不诉处理。开展司法救助,对10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坚持打击、保护、挽救并重,对有管护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29人、不诉34人,所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及时封存。高三学生蔡某涉嫌盗窃一案,我院将8个月的备考时间作为对其附条件不起诉1的监督考察期限,蔡某迷途知返,发奋学习,被二本高校录取选派22名检察官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80余场次。联合公安机关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站式”取证中心,与县妇联联合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疏导室,未成年人保护形成华容样板

践行枫桥经验,用心回应司法诉求。全面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2建设,开通服务热线,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平台,依法办理群众信访、申诉案件71件次,实施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机制,处理来信来访131件,严格做到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好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工作机制,督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28件。制定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在检察环节成功息诉息访14件,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三封寺镇蔡某因邻里纠纷致人轻伤案,我们力促双方和解并前往其所住乡村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探索“不起诉+公开宣告+农村普法”新模式,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捍卫公平正义,以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做优。深化检警协作,设立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有效开展侦查指导,刑事检察跻身省、市先进行列。加强侦查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3件、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122人,追诉漏罪43起。对侦查中易出现的滥用口头传唤强制措施、超期传唤、违法勘验检查等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5件次,不断规范侦查行为。强化审判监督,对超期送达、超期审理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提起抗诉3件,在监督中支持,配合法院形成程序严谨、量刑精准、效率提升的审判新格局。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对安全隐患和监管违法提出纠正意见59件次,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82人,变更强制措施53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纠正执行脱管漏管10人,纠正监外执行履职不当63件。易某在社区矫正考察期内实施盗窃,我院及时发出收监执行意见书,易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民事行政监督做强做实。把检察监督的触角向民事、行政裁判和执行领域延伸,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78件。对法院民事行政裁判及执行活动的76起案件展开精准、穿透式监督。在审判机关裁定并公开拍卖的某商住用地执行案中,我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经调查发现被拍卖的财产系案外人所有,通过与法院沟通,及时终止拍卖程序,保障了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正义。开展支持起诉4,保护弱势群体,协同人社部门开展欠薪专项监督,通过法律咨询、代写文书、出庭支持等方式,帮助151位农民兄弟讨回被拖欠工资200余万元。发挥行政检察的规范化治理作用,加强沟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职能部门妥善处理环保、国土、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件,协同配合公安、教育、住建、市监等部门开展各类社会问题治理20余次,督促吊销56名醉驾、毒驾、交通肇事人员驾照,积极探索“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的好路径。

公益诉讼5监督持续做好。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455,依法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修复被毁损林地、耕地139.91亩、追缴土地出让金、复绿资金3100余万元、整治长江支流排污口14个、注销销售假药的13家诊所和15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对56家医疗机构无序处置医疗废水废物、52家农村供水企业的违规供水进行整改,起诉索赔非法捕捞生态修复资金209.3万元。聚焦党委政府治理的难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靶向发力,用法治的手段助推矿山关停复绿、鸿仁源污染、桃花山违法开采等一系列急难险重问题的解决。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范围,对24所农村学校公共安全开展调查和督促整改。助力红色资源保护,蔡协民故居、新四军战地医院等革命文物得以修缮和维护。坚持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及时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将诉前解决问题作为最佳司法目标,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对公益损害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协同制定进度表,跟踪整改实效,对虚假回复、敷衍了事的,坚决以“诉”的形式推动问题解决。

四、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效能

我们狠抓自身建设,坚持政治建检、改革兴检、文化育检,固本强基,不断推进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9次,认真配合县委、市院巡察,整章建制13处,整改问题清单21条。持续加强机关党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检察英模精神,以榜样引领政治强、业务精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期完成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实现员额领导办案、阅卷常态化。完成机构改革,激发检察工作活力,内设部门由15个精简为8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加强与纪监委在反腐败工作上的衔接配合,发挥好对职务犯罪的拘留、逮捕、起诉和刑罚监督执行职责。继续为侦办14类司法人员职务犯罪6培养力量。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结案548756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8%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以文明创建带动能力提升。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高标准建设“道德讲堂”等思想阵地,组织院训、院徽、院歌创作,提升集体荣誉感。通过岗位练兵、轮岗竞岗、搭建平台,提振干警担当作为的精气神。选送业务骨干130余人次赴清华、北大等高校培训学习,开展业务讲座、优秀文书、优秀案件评选等,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内部监督,修订汇编制度56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92件次,构建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规范体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8,如实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42件,驰而不息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坚持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17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走访人大代表130人次,寄送《文明创建》专刊3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执法检查、案件听证等活动140余人次。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29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开展“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视察活动,常态化向政协和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听证案件2975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48条,公开法律文书1141份,邀请1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新媒体、检察外网发布工作动态630条,公布案例137件,让检察权运行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五年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大力支持、得益于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监察委、县法院配合制约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审视当前,我们深知,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服务大局和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有待加强。“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检察监督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民商事和侦查人才短缺。科技化水平不高,智慧检务保障还需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规划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协调充分发展,全员奋斗、全面履职,持续擦亮“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加快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服务发展的政治自觉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各个方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平安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更实的举措支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绿色发展,围绕“办学、兴医、治水、修路、强工、富农”六个关键,确保检察工作朝着全县人民美好生活愿景推进。

二、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履职尽责的法治自觉

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新司法理念,提升监督品质。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以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以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以助推治理能力、体系现代化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实现检察业务全面发展。

三、锤炼过硬队伍,坚持自我革命的检察自觉

狠抓思想政治、管理制度、业务能力、制约机制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想信念,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面惩治顽瘴痼疾。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自身前途命运负责,自觉融入到工作之中,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新时代检察队伍。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在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断优化法律监督格局,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华容“一廊二中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继续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基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坚持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履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抓好理论学习,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新时代新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的新动能。

二是努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暴恐、邪教犯罪。重点打击影响农村稳定、坑农害农的刑事犯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办理一批长江、洞庭湖流域非法采砂、捕捞等破坏环境的案件,助力生态文明发展。严惩毒品和涉众型犯罪,推进平安华容建设。

三是全面提升检察履职水平和质效。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一批久拖不决的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回应老百姓对蓝天、碧水、舌尖上安全的新需求,聚焦公共利益保护,推动东湖污染治理等县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解决。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检察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利用政法跨部门刑事案件大数据平台,确保办案程序顺利运转。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强化检察官主动承担证明犯罪和主导侦查的责任,持续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红利”。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生命线的位置,加强检察官业绩考评,促履职尽责、能力提升。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置身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检察机关重任在肩,使命如磐。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把握好时代发展的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昂首阔步、意气风发,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考察期满检察机关将依法对该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服务平台,包括12309大厅、网站、服务热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及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举报功能。

3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对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支持弱势群体或相关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以提供法律帮助与咨询服务、出具支持起诉文书、共同出席法庭等形式开展的诉讼活动。

5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安全、英雄烈士荣誉维护等领域发生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受损而开展的诉讼程序。

6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14类犯罪,可以立案侦查。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从宽处理。

8“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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