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相关检察岗位人员选调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选调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2名检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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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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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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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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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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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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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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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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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优先),持有司法职业资格证A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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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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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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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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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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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全日制财会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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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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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岗位技能和身体素质;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检察官助理要求法律专业,持有司法职业资格证A证,财务人员要求具有财会专业;
5、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2020年3月22日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外网网站刊出选调公告。
(二)报名。2020年3月22日至3月31日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本院政治部,现场报名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其选调的书面意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表、司法职业资格证书A证正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信函报名者应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及《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3月31日前寄至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三)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检察院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2020年4月3日前到县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总分以100分计算,开考比例为1:2。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试时限:120分钟
(3)笔试成绩所占比例:占总成绩的50%
(4)地点:县委党校
2、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岗位选调职数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占总成绩的50%。
3、考试成绩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相关职位笔试、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和县检察院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将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作为考察主要内容,考察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研究审定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检察院外网网站及拟选调人员原任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1日
附:《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