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芳诈骗一案,华容县公安局于2023年10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为依法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详见《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行使相关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联系地址:华容县马鞍新区华容大道华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邮编414200)。联系电话:0730-4182985。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