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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
时间:2020-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真的很感谢检察机关,有了你们的帮助和支持终于拿到了我们的血汗钱……”

20182月,由岳阳某公司承建的位于华容县操军镇的两公租房项目,于201912月竣工验收,承建方张某发放部分工资后外出至今未归,致颜某、汤某、罗某、马某等多人被拖欠劳动报酬45000元无果而信访不断。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接到群众申诉后,多次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承建公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们联系沟通,了解核实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情况。于20209月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作为两公租房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的职能,督促岳阳某公司支付颜某、汤某、罗某、马某等人应得劳动报酬。由于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经多方协调,岳阳某公司终将颜某等人工资全部支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是生活的基本保障。高效率地解决双方当事人的薪资纠纷,及时遏制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充分彰显了民事行政检察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191230日国务院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5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该《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规定,以法治手段根治欠薪。

大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追讨劳动报酬。检察机关应主动将农民工列入重点普法对象,进一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让像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易于理解和掌握,提升劳动者“遇事找法”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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